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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的论调是否全面?

人民日报的论调是否全面?

发表时间:2026-08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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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小女孩购买了三张硬座票,中间的座位上放着她们的零食。当一位没有座位的大姐想要坐下时,她们拒绝了。列车员表示:“这个座位是她们的,你和我说没有用。”这段视频一经发布,迅速引发热议,登上热搜榜首。人民日报在8月21日对此做出了回应,表达了许多观点,包括“购票不代表座位永远属于你”“未检票上车视为放弃使用权”“公共交通的特性,不应被金钱特权化”等等。虽然老冯认为这些看法有其道理,但依然觉得不够全面。

首先,人民日报提到的“三大信号”似乎无法成立。最重要的一点是:未检票上车时,这个座位被认为是“空闲”的,并非女孩们的私有财产,无法用作行李架。虽然这番话听起来很有说服力,但实际上并不够严谨。12306的客服明确表示,尽管乘客未上车,座位仍然属于他们,处置权归持票人所有。因此,根据该系统的规定,即使未上车,座位的使用权依旧属于持票人。虽然未上车的乘客放弃了“坐”的权利,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放弃了“处置权”。

其次,如果按照人民日报的逻辑继续推演,便会面临诸多矛盾。若未上车的座位应该归入“公共池”,那么我可以问:我若买房却不住,邻居是否可以直接进来居住?我租车不使用,路人是否可以随意驾驶?人尽管已经付款,但未使用的情况并不等于放弃所有权,这显而易见,同时根据这种逻辑,如果高铁和飞机的一等座或商务座没有售出,根据人民日报的说法,持无座票或二等座票的乘客是否都有权坐上这些座位?如果我购买了一张车票,下一站上车,那这一站空着的座位是否就可以被随意占用?假如我刚上厕所,回来后座位被别人占了,我就不能要求对方让座了吧?如果这种推理成立,整个票务系统将面临崩溃。

再者,人民日报的评论避开了最核心的问题,即无座票和二等座票为何要同价?以相同的价格,有人可以坐着而有人却不得不站着,这种现象合理吗?实话说,真正让广大消费者感到不满的,不仅是小姑娘将座位用作零食架,而是同一列车上,有人花同样的钱坐着,有人却只能站着。

在小姑娘方面,虽然她的母亲后来解释说她们全程将近27小时,不希望孩子们与陌生男性同坐,因此没有申请退票,这种心情可理解。但她将零食放在座位上,并拒绝让无座的大姐临时坐一下,显然是不太合适的。无论如何,后者也是长辈,学校教导我们应尊重长辈,因此在情理上,她还是有些不妥。

最后,不禁想问几件事。人民日报作为权威媒体,并不意味着其观点总是正确。这次的评论似乎带有迎合公众舆论的倾向,看到舆论普遍同情无座大姐,便快步出来“纠偏”,把复杂问题简化为“小姑娘自私”。其次,小姑娘不让座从法律上讲并无不妥,但却让人心寒。无座大姐想坐空座,虽然说不占理,但依然可以理解。两边都是同胞,问题出在铁路规则上。最后别以“公共资源”来绑架个人权利。我所购买的车票,纵使我未上车,座位的使用权依然属于我。我认为人民日报把“人未上车等于座位归属于公共池”的逻辑是危险的,今天赋予小姑娘让座的理由,明天便可用来要求不住房的人腾房。最后补充一句,小姑娘不让座是不厚道的,但不违法;而无座大姐想坐空座,虽然可以理解,但不够理智。真正值得追问的,还是铁路制度——凭什么无座票和有座票是一样的价格?又为何规则模糊让乘客相互对立?